中国政府网/省委/市委/市人大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来源:作者:2016-08-16

 

张科协发〔201612

 

关于印发《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各区县科协,各区县委人才办,各区县教育局、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环保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奖励工作,促进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健康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现对《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进行了修订,修订稿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365体育在线备用网址   中共张家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张家界市教育局             张家界市科学技术局   

 

 

张家界市环境保护局

                            

2016815

 

 

 

 

 

 

 

 

 

 

365体育在线备用网址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印发

 

 “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

奖 励 办 法

                 (修订稿)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大力推进人才工作四化两建,充分激发广大青少年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鼓励教师和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促进科技创新后备人才的培育,根据《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张办发201023)第十八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

1.“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参评对象为张家界市在校中小学生、科技辅导员(教师)、组织工作者和相关单位。

2.在全市科技创新大赛、三模一定(遥控船模、车模、空模、定向运动)竞赛、机器人竞赛、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奖的项目(作品)作者及指导教师、优秀科技辅导员(教师)、优秀组织工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

3.申报项目为本评奖年度内获奖项目。

二、申报和审定程序

4.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和申报单位,须填写《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申报表》,并附经区县科协核实签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申报人所在学校和申报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区县科协提出推荐意见并统一报送到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普及部,联系电话:8321323)。

6.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委员会审定获奖建议人选和单位,报市人民政府、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公示结束后,由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授予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

三、奖励设置

8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每年评选一次。

9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共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类奖项。

一等奖:获得全市科技创新大赛、三模一定(遥控船模、车模、空模、定向运动)竞赛、机器人竞赛、电脑制作活动一等奖以上的作者(9个)及团体第一名或优秀组织奖单位(1个)。共评选10个,各奖励2000元。

二等奖:获得全市科技创新大赛、三模一定(遥控船模、车模、空模、定向运动)竞赛、机器人竞赛、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以上的作者(14个)及团体第二名以上单位(1个)。共评选15个,各奖励1000元。

三等奖:获得全市科技创新大赛、三模一定(遥控船模、车模、空模、定向运动)竞赛、机器人竞赛、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以上的作者(18个)及团体第三名以上单位和优秀科技辅导教师、优秀组织工作者(2个)。共评选20个,各奖励600元。

获奖项目的指导教师可享受该项目的奖励分配。

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

10.实行升学加分奖励机制,具体办法按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11.获得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的科技辅导员(教师)、优秀组织工作者,在年度评先评优、晋升职称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资金来源及使用

12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奖励资金,从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列支。

13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对获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组织实施

14.设立以分管副市长为主任,市科协主席、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副主任,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审查委员会。

15.市科协牵头开展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评审工作,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环保局搞好协调配合。

 六、监督管理

16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的评选工作接受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的指导,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17张家界市青少年鸽子花科技创新奖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出现违规使用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予以处理。

七、

18.本办法由市科协负责解释。

19.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